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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充分发挥ISO 14001:2004标准的作用

发布: 2006-02-10 00:00:00

    本文就如何抓住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机遇,如何充分发挥ISO 14001:2004标准的作用谈一些看法。
一、充分认识循环经济和ISO 14001:2004标准的关系
    就传统的线型经济模式而言,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其主要表现为:变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开放型物质流动模式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这种经济模式能够充分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使物质、能量、信息等在时间、空间和数量上得到最充分利用。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废弃”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增长模式。循环经济是把环境问题经济化,经济问题生态化。
    循环经济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有丰富的内涵。粗略看来,循环经济与ISO 14001:2004标准关系不大,但细细分析两者关系甚为密切。
    1.理念的一致性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的最小化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ISO 14001:2004标准强调环境守法、污染预防、环境管理持续改进、环境绩效持续提高。从这些理念看,两者基本一致和吻合。
    2.ISO 14001:2004标准认证为循环经济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工具
    循环经济的发展重点是抓好两个体系,即生产体系和消费体系。生产体系的循环经济是构建循环型社会的源头,消费体系的循环经济是构建循环型社会的助推器。
    生产体系循环经济的重点是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审核和ISO 14001:2004标准认证是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的有力抓手和工作切入点。
    清洁生产审核是对组织运用以文件支持的一套系统化的程序方法,进行产品和生产全过程评价、污染预防机会识别、清洁生产方案筛选的综合分析活动过程。是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清洁生产审核和ISO 14001:2004标准认证有相似之处,也有所不同。其相似之处是都遵循PDCA模式,强调持续改进,强调通过目标和方案达成清洁生产污染预防的目的。不同之处是清洁生产审核比较注重组织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清洁生产绩效,而ISO 14001:2004标准则注重环境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管理要素的符合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两类企业提出了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其一是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其二是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ISO 14001:2004标准认证则是靠认证企业对相关方的有效影响,靠市场驱动推行清洁生产、搞好环境管理的手段。
    虽然《中华入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也包括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条款,但都是鼓励性的。相比较而言,巧0 14001:2004标准认证更成熟、更具有可操作性,而清洁生产审核还正处于试行阶段,对如何审核、如何评定审核结果还没有成熟的规范或标准。
    因此,ISO 14001:2004标准认证是生产体系循环经济具有可操作性的工具。
    消费体系的循环经济主要是建立完善的社会绿色消费体系,具体抓四方面的工作,其一是推出绿色产品名录,为绿色消费提供指引;其二是政府实行绿色采购,在绿色消费中做出表率;其三是鼓励企业绿色购入;其四是引导市民的绿色消费。其中,前三个方面都与ISO 14001:2004标准认证密切相关。
    作为消费者,选择什么样的产品才算是绿色消费?直接来讲就是选择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间接来讲就是选择通过ISO 14001:2004标准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目前,判断产品是不是绿色产品,关键看是否通过了
二、通过法规保障、政策导向推动IS0 14001:2004标准认证工作
    ISO 14001:1996标准在我国已推行十年了,尽管取得成功,但对我国环保事业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没有充分地发挥。
    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今天,适逢ISO 14001:2004标准的推出。这是一个十分巧合的历史契机,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由国家认监委牵头会同经贸、环保、科技等与循环经济有关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互沟通、相互交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把ISO 14001:2004标准的认证工作主动融入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政策的导向作用。
    为配合循环经济的发展,我国新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都包括或增加了循环经济的内容。随着循环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还会陆续推出新的法律法规,不断修改旧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机会,配合立法部门,增加有关ISO 14001:2004标准认证的条款,特别是强制性条款和有实际内容的鼓励性条款。有了这些法律法规作保障,ISO 1400l:2004认证工作就事半功倍,前途远大。
    几年来,我国相继开展了ISO 14001:1996标准认证试点和国家示范区的建设工作,这些试点和示范区对推动ISO 14001:1996标准的认证工作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循环经济工作的全面展开,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和清洁生产的示范企业相继推出,这也是推进ISO 14001:2004标准的机会。要紧贴政府当前的热点工作和重点工作,把llSO 14001:2004认证工作融入其中?充分发挥认证的作用,扩大认证的社会影响。
    国家环保总局在环境友好企业的评比,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绿色企业评比中,均把建立ISO 1400l:1996环境管理体系作为重要评比条件。国家旅游局在旅游风景区评级中,也把通过ISO 14001:1996标准认证作为重要条件。这些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对全社会推广ISO 1400l:1996标准,发展循环经济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ISO 14001:2004标准是管理体系标准,其对管理的各要素提出了具体要求,但考虑到广泛适用性,对环境绩效并无具体要求。然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对组织的环境绩效十分关注,为了更好地配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工作,更好地体现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先进性和环境管理的示范作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可考虑对认证组织的环境绩效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