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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MS实施过程中的两类危险源辨识

发布: 2006-11-13 00:0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运用的事故控制方法是系统安全工程方法。该方法强调,通过危险源辨识,识别系统中的危险源;通过风险评价,确定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组合的状况,确定危险源在现有控制条件下是否安全或安全程度如何;针对风险评价的结果,实施风险控制,进而实现事故控制。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准确、全面地识别危险源,是运用系统安全工程方法实现事故控制的第一步,而明确危险源的基本概念和掌握基本的辨识方法,是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准确把握、识别危险源对象的关键。本文运用安全工程的基本理论,分析系统安全工程方法的危险源对象和辨识方法,目的是使人们对危险源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和掌握一些初步的辨识分析方法,进而准确、全面地识别危险源。

一、两类危险源的概念

    GBT 28001—2001标准34条款将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对此定义,重点要理解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存在于组织工作活动或工作场所中的危险源对象有两类,即根源、状态。第二,其中的一类危险源对象,本身具有一种潜在的能力,这种能力得到诱发,就会导致事故或事件。第三,另一类危险源是可能诱发这种能力的对象。    安全科学理论把各种构成危险源的因素,按照其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例如,触电伤害是电能意外释放所导致;危险化学品导致的中毒和火灾爆炸是化学能意外释放所导致;人员高处坠落伤害是势能意外释放所导致。于是,把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物质或能量载体称为第一类危险源。

    在生产、生活中,为了利用能量,让能量按照人们的意图在系统中流动、转换和做功,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即必须控制第一类危险源。但是,一旦约束、限制能量物质或载体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则将发生事故。从系统安全的观点来考察,使能量物质或载体的约束、限制措施失效、破坏的原因因素,即第二类危险源。

    从基本的思维逻辑角度,上述危险源术语定义中的根源危险源,即指能量物质或载体,第一类危险源;状态对象的危险源,即指使能量物质或载体的约束、限制措施失效、破坏的原因因素,第二类危险源。

    根源危险源通常的对象是,生产、加工、储存、使用的能量物质,以及使用或构成的能量载体。例如,企业储存的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苯,工作场所中的带电导体,高处作业人员身体构成的势能载体等。

状态危险源通常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在系统安全中涉及人的因素问题时,采用术语“人失误”。人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的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根源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物质或载体的能量意外释放。例如,合错了开关引起检修中的线路带电,误开阀门引起有害气体的泄漏等。人失误也可能造成物的故障,物的故障进而导致事故。例如,超载起吊重物造成钢丝绳断裂,发生重物坠落事故。物的因素问题可以概括为物的故障。故障是指由于性能低下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故障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物质或载体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例如,电线绝缘损坏发生漏电;管路破裂引起其中的有毒介质泄漏等。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人的心理和生理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故障或人失误。例如,潮湿的环境会加速金属的腐蚀而降低结构或容器的强度,工作场所强烈的噪声会影响人的情绪,分散人的注意力而发生人失误。人的心理和生理环境可能会引起人失误。

二、两类危险源的关系

    一起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源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没有根源危险源就谈不上能量的意外释放,也无所谓事故。如果没有状态危险源破坏对根源危险源的控制,也不会发生能量意外释放。状态危险源的出现是根源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两类危险源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根源危险源在事故发生时释放出的能量是导致人员伤害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源危险源具有的能量越多,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越严重。状态危险源往往是一些围绕根源危险源随机发生的现象,它们出现的难易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两类危险源共同决定危险源的风险程度。

三、两类危险源的辨识

由于状态危险源是围绕根源危险源随机出现的人、物、环境方面的问题,所以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首先要辨识系统中的根源危险源,其次要根据系统情况,辨识系统中的状态危险源。通常,与根源危险源辨识相比,状态危险源辨识更有难度。

    1.根源危险源的辨识

    作为根源危险源辨识的原则,应该认真考察系统中能量的利用、产生和转换情况,弄清系统中出现的能量物质或载体的类型,研究它们对人或物的危害,在此基础上来辨识根源危险源。

对于根源危险源的辨识,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对系统中的能量物质或载体进行分析或测试,确定其特性;二是根据以往的事故经验弄清导致各种事故发生的主要危险源类型,然后到实际中去发现这些类型的危险源。

表一列出了导致各种伤害事故的典型的根源危险源。

    表一    伤害事故类型与根源危险源

  事故类型

    工作活动或场所

    能量物质或载体

 

物体打击

 

产生物体落下、抛出、破裂、飞散的操作或

 

场所

落下、抛出、破裂、飞散的物

 

车辆伤害

机动车辆驾驶

运动的车辆

机械伤害

存在机械设备的场所

运动的机械部分或人体

起重伤害

起重、提升作业

被吊起重物

触电

存在电气设备的区域

带电体

 

灼烫

 

存在热源设备、加热设备、炉、灶、发热体

 

的场所

 

高温物体、高温物质

 

火灾

存在可燃物、助燃物的场所

可燃物、助燃物

高处坠落

人员在高差大的场所开展作业活动

人体

 

坍塌

 

土石方、料堆、料仓、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施工活动

边坡土()体、物料、建筑

 

物、构筑物、载荷

冒顶片帮

井工矿山采掘场所

顶板、两帮围岩

瓦斯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