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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程概念分析可控制、可影响及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发布: 2005-12-27 00:00:00

 

      ISO 14001:2004标准已于2004年11月15日正式颁布。新版标准对旧版标准的“4.3.1环境因素”作了修改,要求组织识别“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而不是1996版标准的“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新版标准将环境因素分为可控制的环境因素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这样,就提出了三个术语,即可控制的环境因素、可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准确理解这些术语有助于标准使用的一致性。笔者试着从过程的角度加以分析。
 
一、从过程的视角识别和判断环境因素的属性
  1.环境因素本身就是一种过程
      环境因素,即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过程,即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在环境因素的定义中,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要素指什么呢?从定义看,这些要素是能够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这就说明与周围环境有物质或能量的传递。这种物质和能量传递,实际上就是一种过程。
  2.环境因素是组织过程的结果
      产品过程的结果。这里所说的产品不仅指符合要求的产品,也包括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还包括根本就不包含在最终产品中的一些中间产物(如大部分废弃物)。正因为有了组织正常的生产过程,组织才会有环境因素。过程的归属决定了相应环境因素的归属。判断环境因素是可控制的还是可影响的,关键是看与环境因素相关的过程对组织而言是可控制的还是可影响的,而直接对环境因素进行判断是不合理的,也是难以操作的。
      所以,从过程概念评价判断组织对环境因素的影响程度的合乎逻辑的。
 
二、从过程的视角区分可控制的环境因素和可影响的环境因素
      组织能否控制过程,关键就在于过程的所有者是不是组织可以控制的。如果过程的所有者属于组织可以控制的,那么产品相关的环境因素就应该属于组织可以控制的环境因素。如果过程的所有者仅是组织可以影响的,那么相关的环境因素就只是组织可以影响相关过程的环境因素。
过程的所有者并不容易识别,还需要从过程的构成要素去识别,还需要从过程的结构要素去识别。从过程的基本内涵可知,过程包含输入、输出、活动、资源、目标等五个要素。既然如此,判断过程的归属问题就可分解为判断这些要素的归属问题。判断要素的归属,比判断过程的归属容易、准确得多。
 
三、对可控制的环境因素和可影响的环境因素的判断
      如果过程所有的五个要素都是可由组织控制的,那么这样的过程肯定是组织可以控制的过程,其相关的环境因素就是可以控制的环境因素。如果过程的这些要素只是部分受组织控制,特别是输入、输出和活动三大基本要素不完全受组织控制时,这样的过程只能是组织可以影响的过程,而不是组织可以控制的过程。
      是不是属于组织内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环境因素都属于组织可以控制的环境因素?不一定。因为有些形成产品的过程或其过程的组成因素并不是组织能够控制的,即并不属于组织能够控制的过程。如组织的产品设计过程由顾客完成,组织对这样的过程引发的环境因素可能只能施加影响。
     是不是相关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环境因素都只是组织能够影响的环境因素呢?也不一定。因为有些产品虽然不属于组织,但形成产品的某些过程却是由组织控制的,这样的过程的相关环境因素应该是组织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如外包过程相关的环境因素很可能就是组织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一般而言,对供方产品相关环境因素的控制和影响将随着组织的市场地位及其供应商的变化而变化。既然影响与控制并列,说明还是存在可以控制的情形。如果组织使用的产品的变化是一个外包过程,组织负责顾客供应的产品的设计,那么可能只需要更改一个输入原料就可能大大影响这样的环境因素,加上对过程的人员、设备、活动等要求,输入、输出、活动、资源等都属于组织控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