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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11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
发布: 2008-07-14 14:04:13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11项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1、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2、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3、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
4、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2—2008)
5、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3—2008)
6、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4—2008)
7、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
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
9、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
10、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
11、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
以上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1)废止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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