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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丝绸制品抽样合格率为75.5%

发布: 2007-07-09 00:00:00

    国家质检总局8日发布的丝绸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5%。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丝绸制品主产地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

  此次抽查对丝绸制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异味、水洗尺寸变化率、成分、产品标识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3个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少数产品pH值不合格。pH值过高或过低,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抽查中有少数产品pH值不合格,均呈碱性。

  其他的质量问题包括,少数产品色牢度不合格;个别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浙江台州市椒江吉航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吉航牌睡衣和苏州市吴中区西山金庭工艺厂生产的银杏牌丝绸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