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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发布: 2007-03-02 00:00:00

    近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决定,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我国的服务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来分,共包括16个门类、55个大类、198个中类、355个小类,涉及现代物流、旅游、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商贸、餐饮、科技、信息、金融、保险、商务等领域。     

     这次的试点工作将以现代物流标准化、商贸和餐饮住宿业服务标准化、旅游标准化、社区、村镇服务标准化、商务和专业服务标准化、体育服务标准化等为重点。     

    据悉,服务标准化试点对象主要包括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为集中的园区以及区域性综合服务试点。参与试点的单位应在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含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通报、处分、媒体曝光;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施服务标准的基本条件,承诺并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试点工作一般为期2年。试点期满,试点单位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可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