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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市场上销售的安全类消费产品合格率仅为57.5%

发布: 2007-02-07 00:00:00

    2006年4季度,省质监局组织对全省市场上销售的,包括家用电器、劳保用品、防爆电器、眼镜制品和服装等5类14种产品开展了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共检查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绍兴、嘉兴、衢州、湖州和丽水等10个地区的326家销售单位(专业市场、超市、经销单位等)经销的405批次产品,合格23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57.5%。其中抽查标称省外和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274批次,合格152批次,合格率为55.5%。结果表明,密目式安全立网、摩托车头盔、安全帽等省外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文胸、休闲服、电动自行车、树脂镜片、防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