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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家对进口食品包装的要求加强

发布: 2006-08-15 00:00:00

  食品及饮料包装一直在各类包装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在欧洲,食品及饮料包装占到了所有包装部门产值的六成。而在北美洲,食品及饮料包装所占的比重会更大一点,占到了所有包装部门产值的67%,并且,这种强劲的势头还将继续下去。

    食品包装在全球包装业的重要地位是由食品的特殊地位决定的。中国有句俗语叫“民以食为天”,还有一句老话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虽然不是什么深刻的哲理,但这两句话恰恰反映了一个问题:食品对人们的重要性。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再只满足于吃饱、吃好,而是开始更多地关注食品及饮料是否营养、是否健康,所以能够把食品的营养及健康标准体现出来的外包装就成为人们,乃至政府部门更为关心的问题。

    最近,欧盟国家提出要在食品包装中体现出对食品健康及营养标准的要求,并且还要有明确的说明及公司的证明,以免食品企业误导消费者。欧盟制定的《健康、营养标准及规定》涉及到了在欧盟国家销售的任何种类的食品及饮料。

    在规定中,欧盟国家对标明食品添加剂含量的标签实行严格管理。欧盟对食品标签的总体要求是食品标签不得令消费者对产品的属性产生误解,并规定标示必须按照成分重量的顺序列出所有成分,这包括按配料的名称或E编码或功能分类(如色素、抗氧化剂等)列出食品成分。香料可标示为“香料”或更准确的名称(如香兰素),同时要求特别注明转基因有机物配料、包装气体、甜味剂、阿斯巴甜和阿斯巴甜与安赛蜜混合物、糖醇、金鸡纳霜和咖啡因这些成分。目前,欧盟不仅在食品的通用标示方面已经立法进行管理,完成了全面协调。对特定食品还制定了附加的法规。如对食品营养成分的标注,欧盟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必须标明食品的能量指标和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糖、饱和物、纤维和钠的含量等等。淀粉、糖醇、单和多不饱和物、胆固醇、维生素和矿物质达到一定量之上,也须提供其含量。 

    欧盟国家对进口食品包装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目前,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却在对出口食品包装标签的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少问题:一是食品标签未按出口国要求进行标注,如食品标签未包含营养标签等;二是特殊营养食品没有标注营养成分含量,或营养成分添加量超过进口国规定标准;三是食品标签还存在着标有“未添加任何添加剂”等文字,二在食品中存在添加剂等。

    在欧盟法规中规定,某成员国控制机构判定一个添加剂产品不符合欧盟食品法规的要求,应将此信息报告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每星期发布上述通告,告知各成员国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德国报告了一例进口的辣椒酱中使用了未经许可的色素;意大利报告在罐头食品、干燥黑真菌和干胡萝卜的标示不符合要求等。如果某个第三国的食品经常违规,欧盟可能会决定在所有的欧盟入境口岸对其进口的产品实行100%的检测。如果进一步的调查证明从第三国进口的违规食品对欧盟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话,欧盟将禁止从第三国进口此类食品。 所以,如果食品标签不合格,会对出口食品带来很大风险。欧盟进口国一旦发现食品标签不符合本国要求,就会告知欧盟委员会,那么所有欧盟成员国就会对此公司生产的产品采取措施,对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是一种重大损失,所以,食品出口企业要对此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