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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企业休闲装质量较好

发布: 2006-08-15 00:00:00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休闲服装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北、湖南等10个省、直辖市的141家企业生产的142种产品,合格11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82.4%。其中,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7%。小型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依据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主要包括理化指标和外观指标。涉及的理化指标为:纤维含量(面料、里料)、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外观指标主要是产品的标识标注。经检验,理化指标中的甲醛含量和异味指标全部合格。但抽查中发现,部分产品还存在以下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个别产品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偶氮染料)。可分解芳香胺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标准规定禁止在服装染料中添加。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被检出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二是pH值不合格。pH值是考核服装面料酸碱性能的一项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pH值为4.0~7.5。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的pH值在9.1以上,最高的为9.9。
    三是染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染色牢度是指服装颜色褪色和沾色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合格品的各种色牢度指标必须大于等于3级。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色牢度不合格,其中1种休闲茄克的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分别为1级、1级和2级。色牢度差的服装,碰到水、汗渍或唾液时,颜料容易脱落褪色,影响美观,且颜料中的染料分子和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危害健康。
    四是服装面料实际的纤维含量与明示标识不符。国家标准对纺织品服装面料或里料的纤维含量如何标注有明确的规定。本次抽查中有12种产品纤维含量实测结果与明示标识不符。其中有1种产品明示100%棉,实测含棉量为61%,其他为再生纤维素纤维。还有1种产品标识为含麻40%、棉20%、涤纶40%,实测为涤纶93%、氨纶7%,根本不含麻、棉纤维。
    五是服装的标识标注不规范。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的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标识上无服装号型、无产品标准编号、无产品安全类别标注、无耐久性纤维含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