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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调整电饭锅和冷热饮水机两种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检测工作执行标准

发布: 2006-01-17 00:00:00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05年第146号公告的要求,GB 4706.6-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自动电饭锅的特殊要求》)、GB 4706.42-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冷热饮水机的特殊要求》)两项国家标准,已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国家认监委发布2005年第36号公告,公布了调整后的电饭锅和冷热饮水机两种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检测工作替代标准。 


    公告要求,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废止标准证书持有人应于2006年1月1日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替代标准证书的申请并依据替代标准完成样品检测工作(但最晚不应迟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已获废止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在下一次跟踪检查后未取得替代标准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注销废止标准认证证书。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