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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酝酿修改部分认证收费标准

发布: 2005-12-16 00:00:00

      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正在酝酿修改自愿性产品认证(包括工业产品、食品和农产品等)和管理体系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GAP、GMP等)收费标准。这是记者从12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收费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

  业内人士认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机制,有利于维护认证机构和被认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认证事业的长足发展。

  据介绍,我国现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是1999年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共有3个标准和1个管理办法。另外,我国对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还有特殊规定。这些标准和管理办法,对规范我国的认证市场和管理认证收费活动,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认证管理体制和认证市场的变化,原有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够适应现实的需要。因此,国家认监委从今年8月开始就开展了相关的调研工作,同时向相关机构和企业下发了《关于征求对自愿性产品认证收费和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认证机构的代表对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设定是否合理、执行情况如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应该制定国家统一收费标准,新的标准相对于原有标准应该维持现状、上调价格还是下调价格,是否应该制定价格上限、下限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许多会议代表认为,我国目前认证市场上出现的恶意压低价格争夺市场、以牺牲认证质量为代价的低价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发展和行业的社会信誉度,因此是一个亟须进行规范的问题。同时,政府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监管,特别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审计。

  据了解,在征求认证机构和相关检测实验室的意见后,国家认监委等相关部门还将向获证企业征求意见,并在适当时候在更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