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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固废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发布: 2018-03-02 08: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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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环境保护部会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保留了2005年标准中的放射性控制要求,并且增加了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的要求,有利于口岸检验操作。对现有各项标准中有关进口废物中的危险废物控制要求进行整合,明确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的废物种类以及经过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和标准鉴别的危险废物,控制要求统一定为0.01%,更加简明和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