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

【省局精神】省质监局动员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 2013-10-15 14:16:53

       9日,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省质监局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干部、各市局局长、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退休支部书记,近5年退休的领导班子成员等近140人参加了会议,省委第十七督导组组长徐建华、副组长徐海及督导组5名组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省质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杨烨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徐建华组长代表省委督导组作了重要讲话。
      杨烨在讲话中指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完成质监各项工作任务、践行浙江质监“质为先、法为纲、民为本”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证,是解决质监部门党风、政风、作风、学风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求。全省系统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上来。
       杨烨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始终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四句话”总要求;二是把握基本要求,始终做到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坚持聚焦“四风”问题、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一开始就整改、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开门搞活动的“六个坚持”;三是明确主要目标,确保在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和推进重点工作等五个方面上取得明显成效。杨烨强调,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既要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省委和国家总局的“规定动作”,又要有浙江质监特色的“自选动作”,用“质为先、法为纲、民为本”浙江质监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地有序、稳步、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重要环节。
      杨烨要求,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根据省局制定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立即行动起来,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来,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局已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直属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二是要加强指导,注重实效。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始终,把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贯穿于始终,确保不走过场。三是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一强三大”建设结合起来,与实现省局党委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完成全年任务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质监系统“三个创新”战略结合起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省委巡视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省委第十七督导组组长徐建华同志代表督导组,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扎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督导工作三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要求省质监局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四句话”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带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走在前列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开展活动;督导组将按照省委要求,紧紧依靠省质监党委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把督导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徐建华同志还向与会同志公布了督导组的联系方式。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还对省质监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会后,省委第十七督导组与部分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