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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发布: 2019-03-25 15:12:10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日前发布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提出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登记使用管理、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社会宣传引导等七点意见,具体内容见http://www.gov.cn/xinwen/2019-03/20/content_5375351.htm

    与认证工作有关的内容主要有:在审核过程中关注生产企业是否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加强缺陷产品调查,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