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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新国标5月1日起实施

发布: 2018-05-02 10:19:58

 2017年4月22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新标准修改了甲醛检测试验方法及其甲醛释放限量值,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m3,限量标识为E1,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标准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在方圆认证浙江公司认证的企业,尤其是制造人造板及其制品产品的各企业,应特别关注这一标准的实施,同时要将标准中甲醛释放限量值的要求纳入生产、检验过程中,以便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

 人造板(俗称大芯板)及其制品种类繁多,使用非常广泛。生产人造板使用的胶黏剂大多是以甲醛为主要原材料的脲醛树脂胶黏剂。它具有生产成本低、原材料来源充足、生产工艺简单、使用方便等优点,是人造板材胶黏剂的主要品种,占人造板用胶量的90%左右,广泛用于生产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但使用脲醛树脂胶黏剂制造的产品会连续不断地释放出甲醛。

 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气味的气体。使用甲醛等关键指标不合格的板材制作成木地板、木门、家具、橱柜等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会刺激呼吸道,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新生儿体质降低,对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免疫系统等都有毒害。同时,甲醛也是一种致癌物质,易诱发白血病。

 2001年实施的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曾是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内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个标准意味着国家监管的“底线”和行业生产的“红线”,也就是说,国家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必须符合这个产品的要求。这也是检测产品甲醛释放量是否合格的依据。十几年来,这一标准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提高产品环保性能、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随着行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旧标准越来越不符合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要求。与其他国家对比来看,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问题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欧盟、美国和日本都不断更新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对甲醛释放限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GB18580-2001标准中,我国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分为两个级别:E1E2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因此,过去我国环保性能最高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为E1级,释放量不超过1.5mg/ m3。相比之下,已实施的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提高了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m3,限量标识为E1,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

 另外,对于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的检测,统一检测试验方法为“1m3气候箱法”,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两种甲醛检测方法。其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与ISO 169832016《木质人造板-刨花板》、ISO 169852016《木质人造板-干法纤维板》规定一致,检测方法采用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第1部分:1m3气候箱法》,这意味着我国甲醛释放限量与检测方法已与国际接轨。

甲醛释放限量是人造板产品的重要环保性能指标,是推动人造板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新标准的出台实施是为了人造板行业更规范更健康的可持续发展,有效推动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转型升级,优胜劣汰;有力推动人造板行业的新技术研发、新型低毒或无毒环保胶黏剂的应用。

51日以后,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产品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将有利于督促地板企业提升和改进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有利于提高企业环境质量。同时,绿色安全的人造板产品也能保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给予消费者一份保障和信任。

 

 

 

转载自:《中国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