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7-09-12 13:33:06
近日乌克兰发布了2017年第139号决议(简称乌克兰RoHS 2.0),新法规与欧盟RoHS 2.0指令2011/65/EU及其修订指令2015/863/EU的内容基本一致,并将于2017年9月10日正式生效。乌克兰RoHS 2.0正式生效后,企业在申请乌克兰安规/EMC认证时,必须同时提供乌克兰语的RoHS报告以进行RoHS的符合性审查。
其中管制产品包括:
大型家用电器
小家电
IT电信设备
消费性电子产品
照明设备
电器和电子工具
玩具,休闲运动器械;
医疗产品(包括医疗产品用于体外诊断)
监测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
剂量产品的自动分装器
不属于1-10类的其他电器和电子设备
限值要求:
乌克兰RoHS法规摘要:
乌克兰RoHS法规参考EU指令2011/65/EC & 2015/863,申请者递交乌克兰安规EMC认证的同时,需要提供RoHS报告进行符合性审查。
2017年9月10日之前递交到乌克兰发证机构的申请,可以接受没有RoHS相关文件;2017年9月10日之后的新申请,需要提供RoHS相关申明文件。
符合性申明必须使用乌克兰语,格式可以参考乌克兰技术法规。技术法规TR要求单独的申明,不同法规要求的申明不可以放在一起使用。
符合性申明和技术文件厂商需保存10年。
跟EMC/Safety要求一样,产品必须放置符合性标识Ukr TR mark。
其他安规/EMC新增强制要求:
2017年2月份,乌克兰发证机构要求所有新申请必须提交乌克兰语说明书,不接受只有英文说明书的申请。
2017年2月份,乌克兰发证机构要求所有新申请必须提交1年内有效的CIG023验厂报告
2017年4月份,乌克兰强制EMF标准要求 (EN 62311, EN 62479, EN 62209,etc),所有新申请必须提交EMF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