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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着力构建儿童用品标准体系

发布: 2017-06-01 14:43:29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高度重视儿童用品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有40多项儿童用品国家标准,涵盖穿、住、用、行等各个方面,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儿童用品标准体系。

儿童服装和纺织品方面,《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在原有纺织通用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中小学生校服》标准集成了纺织品安全、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甲醛、pH值、燃烧性能等一系列安全指标,加严色牢度等产品质量指标,增加舒适性新要求。《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国家标准针对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机织类床上用品的安全性、理化性能、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4个方面提出要求,优等品的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指标比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了0.5级,要求耐久性标签应缝制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以防擦伤婴幼儿皮肤。

儿童玩具和小型游乐设施方面,现行玩具标准共45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14项,4项适用于所用玩具通用安全要求,10项针对家用秋千滑梯、玩具滑板车等具体玩具品类作出特定安全规定。这些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生产,淘汰了标准限制的6种增塑剂,保障了儿童安全。我国在儿童小型游乐设施方面,发布《儿童滑梯》《秋千》《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术语》3项小型游乐设施国家标准,提出涉及安全的20多项主要技术要求。

儿童用车方面,现行11项童车标准,其中4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婴儿学步车、儿童推车、儿童三轮车、儿童自行车提出安全要求,制定了电动童车通用技术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规范了企业生产,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大幅提升,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

儿童家具方面,现有儿童家具标准14项,其中儿童家具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8项,检测方法类推荐性标准2项,行业标准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中,4项从结构角度规定了童床、折叠小床等儿童家具的安全要求,4项从有害物质限量、抗引燃特性等角度规定了塑料家具、木制家具和软体家具的安全性。我国的儿童家具标准均等同、修改、参考国际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技术要求上基本一致。同时,我国还主导《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2部分:试验方法》两项童床国际标准修订,为我国儿童家具产业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儿童用品和文具方面,《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以安全为核心,适用于供14周岁及以下儿童(鞋号不大于250)日常穿用的鞋类,规定了附件抗拉强力等物理机械安全性能,以及N-亚硝基胺等化学限量物质等技术要求,是全方位规定儿童鞋类安全指标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纸尿裤(片、垫)》等5项儿童纸尿裤国家标准对卫生指标、渗透性能、规格尺寸、检验规则等进行了规定,与欧盟、美国、日本、韩国、肯尼亚、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及法规相比,我国卫生安全指标比国外要求更加严格。

校园安全防范方面,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国家标准,规范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要求、重点部位和区域及其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保障措施等。

据介绍,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进一步完善儿童用品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切实夯实标准之堤,守护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