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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认证机构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

发布: 2011-08-24 09:21:20

   日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发布,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规范认证机构和认证活动的一部重要规章。
   据悉,《办法》明确规定了认证机构的设立与审批条件、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行为规范、监督检查制度和法律责任。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从业行为,促进认证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各级认证监管部门统一尺度,促进依法行政、严格监管。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CQM),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近日将组织公司员工认真学习《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和风险防范,确保认证活动的质量和有效性,全过程符合《办法》的规定。
   自1992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第32号令规定CQM开展我国三大认证类别之一的“方圆标志认证”以来的近十余年间,CQM一贯主张依法规范从业行为,注重认证审核人员和管理层的诚信意识和专业素质,追求认证质量和认证有效性。
   据了解,目前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174家,累计颁发各类产品、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证书177万多张,获证组织61万多家。我国已制定认证认可行政规章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