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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首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项目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发布: 2010-09-19 16:07:55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司法部颁布实施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浙江省作为全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六个试点省市之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认真按照准则要求开展各项与资质认定有关的工作。
    我公司十分重视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由领导牵头专门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技术服务小组,通过走访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调研司法鉴定机构等方式深入研究准则的实施要求,积极为司法鉴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作为浙江省一家法医精神类的司法鉴定机构,它不同于一般的检定、检验机构,主要是通过人的主观判定和配合仪器检查完成鉴定项目,属于检查类机构。通过一年多的辅导、跟踪、走访,分公司依靠多年资质认定技术服务工作的经验,与相关方共同克服了此类司法鉴定机构没有方法标准的困难,帮助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建立了符合准则的管理体系,已于2010年8月21日至22日通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的专家组的现场评审,成为第一家方圆认证浙江分公司提供技术辅导并通过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同时也是浙江省首家通过法医精神类的司法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