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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先进标准 取消名牌资格

发布: 2008-06-26 11:26:59

近日,所有参加今年浙江省名牌产品复评的企业都收到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如果自己企业被评为名牌的产品所属行业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但企业却没有采用的,今年的名牌复评中将被取消浙江名牌资格。据浙江省质监局副局长杨烨介绍,今年浙江省对名牌培育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由过去的重规模产量转变为重技术标准和产品创新。
最近两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使快速发展的浙江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浙江传统轻工产业的市场优势正在逐步减少,低附加值产品的生存空间一步步被压缩,浙江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越来越迫切。面对挑战,浙江省质监局意识到要充分发挥名牌培育工程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利用名牌战略引导、推动企业、产业的创新和升级,就必须对现有的名牌评价指标体系做出重大调整,明确标准技术和创新因素在名牌评价中的第一要素地位。
新修订的浙江名牌培育方案把优先发展高技术、高标准、高附加值名牌产品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新方案明确规定,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形成批量生产后,申报浙江省名牌产品将不受销售产值以及规模限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发明专利产品、高附加值(附加值≥0.3)产品,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省级标准创新型企业的主导产品、承担国家和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企业的主导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证书和环保产品证书的产品都将在浙江名牌评价中优先安排,并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
据了解,新的培育计划着重突出了先进标准对企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明确规定列入浙江名牌培育名单的工业产品,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可以采用的,必须采标,采标情况要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列入浙江省名牌产品培育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其加工原料必须来自于省、市、县三级标准化农业园区或者基地。
根据浙江省名牌培育方案的规划,从今年开始,浙江省名牌产品中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制造业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国家新产品称号的产品的比例每年将递增5%;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产品的比例每年将递增12%以上。到2012年,浙江省所有获得浙江名牌称号的工业产品中,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制造业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比例不低于60%,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国家新产品称号的产品的比例不低于30%,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的比例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