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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出台PFOS指令将对我省相关产业产生重大影响应引起重视

发布: 2008-05-19 09:14:38

欧盟《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简称PFOS指令),将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生效。根据指令规定,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制成品中PFOS(全氟辛烷磺酸)含量不能超过总质量的0.005%。  
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首先受到影响的将是纺织、皮革生产产品的出口企业。我省是纺织品、皮革制品出口大省,该指令的实施将直接影响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产品的出口。据介绍,PFOS尤其在纺织业中存在范围最广,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纺织品都需经过前处理洗涤,另外如抗紫外线、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剂也含有PFOS。大多数出口企业还不知PFOS指令,甚至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而此次欧盟PFOS指令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影响将远大于先前的其他绿色壁垒或贸易摩擦。在应对欧盟PFOS指令方面,有关专业人士提出,目前国际上已有较为理想的替代品,但我国国内尚未研发出能完全符合欧盟对PF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相关出口企业应尽快与欧洲进口商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     
 
小资料   
 
PFOS全称全氟辛烷磺酸,是纺织品和皮革制品防污处理剂的主要活性成分,广泛应用于民用和工业产品生产领域,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和多种毒性,不仅会造成人体呼吸系统问题,还可能导致新生婴儿死亡,其导致的全球性污染正日渐受到人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