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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 浙江58家高新企业被摘帽

发布: 2007-12-04 00:00:00

    因连续两年年审考核不合格,杭州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58家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近日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这些被摘帽的企业将不再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 

   
根据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认定办法,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应满足几个条件: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在总销售额中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当年总销售额的比重不少于5%,企业专职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比重不得低于10%,企业还必须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仅意味着主管部门对企业创新能力的认可,同时企业还可享受税收等相关的政策优惠。第一年考核不合格亮黄牌,连续两年不合格就摘帽。这次被摘帽的企业,许多企业原先技术实力和经济效益并不差,但近年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掉了队,经济效益连年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