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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在浙江召开立法评议座谈会

发布: 2007-11-01 00:00:00

    10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和浙江省质监局共同在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召开了关于《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立法评议座谈会。这是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第一次在立法工作中启动立法评议程序,将对今后的立法工作产生重大和深远地影响。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高丝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孔凤春化妆品有限公司等近十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认真讨论了规章实施和规章颁布后的社会评价、有关条款的理解以及过渡期措施等问题;对产地的定义问题、委托加工的标注问题、规章与有关标准的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会议建议应该通过规章释义对化妆品标识标注中做到“清晰”、“明显位置”等作出释明;要求国家不同部门的规定尽量保持一致,避免企业执行困难。讨论的问题对总局下一步作规章释义提供了思路,与会企业代表一致认为《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立法是可行的,目前企业正在学习加深理解,为2008年正式实施规章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立法评议工作就是对具体立法的检查和审视,对部门规章这一类相对层级效力较低、制定程序较简单的法律来说尤其重要。法治应该是良法之治,要有良法就必须完善法治的各个环节,这次总局法规司首次在立法工作中启动立法评议程序,不断注重立法程序公正、积极开展开门立法的新理念、新举措,将对进一步实施规章产生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