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07-08-07 00:00:00
浙江检验检疫局采取的10项工作措施包括:组织对全省358家出口企业开展认证有效性检查;组织对输欧美日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组织对出口罐头、危包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对卫生注册企业出口与监督检查的纪要簿、评审员评审与监管工作笔记进行检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组织落实好10家GAP试点企业的认证工作;制订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选择出口速冻蔬菜企业为试点,开展企业实验室认可工作;开展系统内实验室、社会认可实验室和重点出口蔬菜、茶叶、纺织品企业实验室的协同试验;完善认证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卫生注册、质量许可、CCC免办的网上申报和审批;加强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和评审员的能力建设,建立评审质量稽查制度,健全认证监管制度和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