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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正式印发实施

发布: 2007-05-30 00:00:00

    为加强全省质监系统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推进质监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系统财务工作实际,省局制定印发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会计基础规范》),于近日正式实施。《会计基础规范》分七章共一百零四条,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建立会计档案、会计监督及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规范系统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推进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基础建设将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