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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CCAA推荐本中心见证评价人员

发布: 2007-05-08 00:00:00

    根据中认协注[2007]45号文件《关于推荐见证评价人员候选人的通知》要求,2007年6月1日起只有经CCAA评价批准取得见证评价人员资格者才可实施见证评价活动为确保第二版审核员注册准则的顺利实施,我中心根据需求,并按照CCAA规定的见证评价人员候选人资格要求,经严格筛选后,中心向CCAA推荐了17位优秀的高级审核员作为见证评价人员候选人。
    2007年6月1日起原CNAT以及经方圆批准的QMS、EMSOHSMS及HACCP见证人/验证审核员资格即行失效所有的见证活动必须由经过CCAA批准的见证评价人员实施;所有经过CCAA批准的见证评价人员资格在其转换职业机构后即行取消,可由新聘用机构再次推荐,经CCAA批准后方可实施见证评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