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我国2007年将开始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证

发布: 2007-03-26 00:00:00

我国今年将开始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证,并在年内编制完成《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供各级政府在采购时参考选择,目录中的产品将享受系列优惠政策。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认证将依据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于20061231联合发布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通过认定的产品将被编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这位负责人说,被列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得到推荐,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的支持。

《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提出了7个方面的认证条件:产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创新程度高;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可靠,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只有符合以上全部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