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标准制定紧系国计民生——访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质量技监局局长瞿素芬

发布: 2007-03-09 00:00:00

    瞿素芬代表快乐地微笑着,背后是盛开的百合花和美丽的太阳菊。假如不是桌子上堆积的文案提醒记者,还真以为走错了房间。
    采访就在这温馨的气氛中开始了。话题从技术壁垒谈起。
    “我本来不打算提交这个建议,可是我又觉得它特别重要,”在瞿素芬的眼里,技术壁垒是个复杂的字眼,让她难以释怀。
    作为来自质检战线上的代表,瞿素芬喜欢从专业的角度去思考:“在技术壁垒中,法规是核心,标准是法规的支撑,主要由各国的标准化机构制定,被法规所引用而成为技术壁垒。在我国,《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因此,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我国强制性标准是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形式。”
    瞿素芬注意到,近几年,我国加快建立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快速预警体系,加强产品检测能力,研究农产品出口标准,开展先进制造业标准提升工程,为应对技术壁垒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但是,我国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实施标准化战略依然面临相当严峻的形势。尤其是农产品出口受技术壁垒的影响最为严重。”瞿素芬强调:“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成为制约出口的主要因素。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出口规模100万~1000万美元的企业,是遭遇技术壁垒影响的密集区,其中制造业企业受影响的比例高达56.1%。”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技术标准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瞿素芬的神情不无忧虑:“美国、日本、欧盟等纷纷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意图将更多的本国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国际上现有3大标准化组织,美、法、英、德、日等5国控制65%以上的制定权,而我国不到2%。”
    瞿素芬认为,目前一些地区的地方标准制定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使得公共领域标准制定工作严重滞后,标准化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对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公益性标准,主要靠标准起草单位自筹解决,很少有单位愿意承担起草工作。此外,专利纳入标准的数量少,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为此,瞿素芬建议,应设立地方标准制、修订财政专项,重点支持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公共领域标准的制定,尽快改变公共领域标准缺失的情况。同时,大力支持企业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制,争取国际标准的制定权。
    “突破技术壁垒,事关外贸和经济增长,重要而紧迫。” 瞿素芬认为,除了立足产业优势和外贸出口结构、加强突破国际技术壁垒的公关工作外,建立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的协同推进机制,同样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