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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严查到期认证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注销暂停不合格机构资格

发布: 2007-02-15 00:00: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设立条件的规定,国家认监委近期对到期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资格依法予以注销、暂停。
    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武汉新兴联合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机构资格。
    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西南分中心、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东北认证有限公司的有机产品认证、北京兴国环球认证有限公司的HACCP认证、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的HACCP认证资格
    自2006年12月11日起至2007年3月10日,暂停12家认证机构资格3个月:分别是上海爱索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厦门永续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斯坦达尔认证中心、北京振业兴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信息技术认证有限公司、山东科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中饮标(北京)安全饮品认证中心、北京海萨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力友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正平起重运输机械检验所、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天津佩美克管理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品士质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中环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发展中心、北京国环环境认证有限公司认证培训机构资格。
    自2006年12月11日起,原各内审员培训机构的批准书到期后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