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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2007和2010年实施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发布: 2006-12-08 00:00:00

    中国将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国家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据悉,若按计划实施这两项标准,从2008年到2012年,仅道路车辆就将减少氧化氮排放量180万吨、碳氢化合物220万吨、一氧化碳1600万吨,将给社会带来重大的环境效益,并将进一步推动技术升级,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相关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