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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国“啤酒瓶”质量问题分析及对策

发布: 2006-11-01 00:00:00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结构的变化,啤酒这一“液体面包”已成为消费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饮品。作为饮品,就需要相应的包装,而目前用于盛装啤酒的包装物65%为玻璃,由此导致啤酒瓶爆炸致伤致残事件时有发生。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表明,啤酒新瓶的合格率一般在80%上下,而回收瓶合格率则很低。根据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多年对啤酒瓶的新瓶﹑回收瓶及啤酒瓶爆炸所致人身伤残事件的检验和鉴定检验的数据与结果,本文拟对啤酒瓶质量作综合分析。

    新瓶质量状况

    在连续7年的监督抽查中,抽查的多为640ml绿色和棕色普通瓶型,有少量特型瓶和小型瓶。通过检验,主要不合格项为耐内压力﹑抗冲击两项指标,而这两项指标是啤酒瓶抗内﹑外压力和撞击的主要指标。标准要求随机分别抽取8只样品,在标准规定范围内,实验过程中均不得破裂,而实际检测中啤酒瓶最高破损为6只,破损率高达75%。

    新瓶质量问题的原因

    1、原料

    啤酒瓶主要成分是SiO2、Na2.O和CaO+MgO,原料分析﹑配料是产品的基础。其配料为石英砂﹑纯碱、长石﹑白云石﹑萤石﹑方解石等,但石英砂是主要成分。如果企业在产品的原料上选用劣质砂或者以熟料(碎玻璃)代替石英砂,成本降低了,同时也降低了产品质量。因为熟料加入过量,玻璃本身熔化不充分,就会使瓶体内存有固体夹杂物﹑结石,产生气泡﹑条纹等。还有可能产生瓶壁厚薄严重不均匀等工艺性技术缺陷,这些都可造成瓶体承受撞击力和受压力的不平衡,降低了瓶子整体强度。

    2、工艺

    啤酒瓶生产工艺过程为:原料分析、配料、熔化、成型、退火、检验等工序。如今啤酒瓶生产设备已由19世纪末期压吹成型法半机械化发展到现代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先进生产线,从原料的进厂配合料制备﹑玻璃熔化﹑瓶罐成型到检验包装都实现了自动化,整套设备实现了升级换代。但我国目前只有20%的企业达到了这个水平,80%的企业设备水平仍然是国外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尽管有些企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如采用冷﹑热端喷涂等,部分实现了电脑控制,但总体水平没有根本改变。如配料设备大多采用人工称量﹑机械混料,致使配料均匀度差,成分波动大,而电脑控制配料误差仅为1.6‰;玻璃窑炉熔化率较低的在1.5t/d.m2左右,先进熔化炉的熔化率则在2.2t/d.m2——2.5t/d.m2。另外,如果成型工艺中料滴温度不能控制在±1℃,瓶子成型率则低。瓶子成型后如退火、降温控制不当,瓶子则发脆而使耐内压力﹑抗冲击等项目性能明显降低。

    3、质量控制手段

    原料成分直接影响瓶子内在质量。部分企业对原料分析和成品分析控制得很严,对密度﹑环切均匀度等物理性能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分析精度高,速度快。而大部分企业对原料和成品的化学成分分析仍用传统的化学分析法,分析速度慢,不能及时指导生产,甚至一些小型企业缺乏资金投入,在线检测设备不健全,自检手段不完善。而有的企业则对原材料基本上不做成分分析,对产品只采取定时抽查,产品质量得不到全面有效地检测和控制,致使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因此产品质量从源头上就失去了控制。

    回收瓶质量状况

    回收瓶抽查样品也基本上为640mm绿色和棕色啤酒瓶及少量专用瓶型。检验中关键项目耐内压力和抗冲击的合格率均很低。

    回收瓶质量问题的原因

    1.无序回收反复使用

    国家标准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而目前大量使用回收瓶则是我国啤酒行业现状。调查发现,超过两年期限仍在使用的B瓶占B瓶总数的15%左右,有的B瓶竟然超期“服役”达6年之久。各厂家新﹑旧瓶使用比率不等,从全国范围来看回收瓶的使用比率基本维持在70%左右。

    另外回收瓶来源渠道复杂﹑零乱﹑流动地域大。在一个啤酒生产企业竟能发现跨几个省的回收瓶,尽管啤酒瓶制造标记不到两年,但由于跨地域流动,加剧了回收瓶摩擦﹑磕碰﹑划伤的程度,大大降低了回收瓶的质量,经检验破损率高达87.5%。

 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多年对啤酒瓶爆炸伤人鉴定检验中发现,爆炸伤人的全部为回收瓶。

    2.违规包装运输

    国标GB4927-91对瓶装啤酒的外包装明确规定,必须用合格的塑料周转箱,瓦楞纸箱和木箱装运,箱底要有防震﹑防撞的间隙材料。但是有些啤酒生产企业为了追求产品利润,违规包装,大量使用乙烯捆扎绳捆扎啤酒(即将10瓶啤酒捆扎在一起)。这样捆扎式的包装在运输﹑销售及饮用时都易产生瓶子间表面的划伤和碰撞,易产生肉眼难以发现的微裂纹等缺陷。

    实验证明,啤酒瓶表面轻微划伤后其抗冲击﹑耐内压力性能下降60%,严重划伤的则下降90%。另外无论新瓶和回收瓶,大部分产销单位均采用麻袋包装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任何保护措施,装卸中毫无防震﹑防撞措施,导致啤酒瓶的机械强度大大降低,因此隐藏了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质量隐患。

    3.无检验手段

    国标GB4544-1996规定“啤酒生产企业要建立新瓶和回收瓶进厂的抽检制度”,对回收瓶的抽检,一是抽检使用期限是否超过两年,二是抽检回收瓶使用期限内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超过使用期限和技术要求达不到的要予以剔除。目前,大多数啤酒生产企业对啤酒瓶无严格的检测手段,以人工方式仅凭感观挑选次瓶(划伤和裂纹),这种检测方式无法将不合格产品全部剔除,啤酒瓶的内在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从2000年至2002年间16组因啤酒瓶爆炸伤人的鉴定检验数据可知,啤酒瓶质量不合格为9组,不合格率为56.25%。其中受外力作用下导致爆炸为14组,内应力作用下产生瓶体爆炸的为1组。在16组鉴定检验中,造成眼部伤害的9例,上臂胳膊重伤1例,其他伤害6例。

    建议与对策

    加强监管力度,尽快建立生产许可证制度

    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市场质量需求的分层,导致啤酒瓶质量向多级分化。大中型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因其在资金﹑技术﹑装备﹑管理﹑员工素质等方面的优势和竞争实力,成为保持和提升啤酒瓶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骨干力量,这个层面的企业占制瓶企业总份额的30%左右,所供对象是国内知名啤酒企业。而有相当一部分制瓶企业由于资金匮乏,技术改造所限,生产设备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因此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为了提高啤酒瓶行业的整体水平,建议政府将啤酒瓶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有效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彻底改善目前啤酒瓶市场的混乱局面。

    加快标准修订,使监督管理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应加快对《啤酒瓶》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对部分质量指标如瓶重等进行科学调整。特别是对啤酒瓶的回收使用的前提条件﹑频次﹑期限和管理要求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

    加强源头管理,限制回收瓶的使用比例

    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啤酒瓶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加强对啤酒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和加强啤酒瓶进厂检验制度,督促和完善检测手段,从根本上杜绝回收瓶质量无人监管的漏洞。啤酒生产企业也应加强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道德观,灌装瓶装啤酒时降低回收瓶的使用比例,在注重效益的同时把生存发展和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放在同等位置。

    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消费

    由于啤酒是含有CO2气体的带压产品,尤如一个特殊的压力容器,在常温下灌装后瓶内压力为0.1MPa至0.3MPa,当温度发生变化时,瓶内压力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所以一旦啤酒瓶质量不合格或者在运输﹑储存和开启饮用等方面操作不当,爆炸事件会随时发生,因此必须做好宣传工作。啤酒生产企业应在啤酒的标识中明示正确的储存和开启饮用方法。经营者应提醒消费者避免阳光暴晒和外力撞击,开瓶应用专用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