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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提高烟花爆竹供货商准入门槛

发布: 2006-08-25 00:00:00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提高经营烟花爆竹的准入门槛,省外定点供货企业除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外,在企业规模上也要达到浙江的要求。

  据介绍,新增的规模指标是: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生产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和年上缴国家税金100万元以上3项准入条件,由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相关部门的资格条件证明。据了解,2006年获得向浙江省定点供货的企业总计为15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