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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发布: 2006-07-04 00:00:00

     7月3日,在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成立3周年之际,联席会议第6次全体成员会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主持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到会并作讲话,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作工作报告。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工商总局、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林业局、国家食药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等18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3年来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经验,通报了有关政策和情况,并结合WTO“后过渡期”应对形势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围绕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如何主动应对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指出,国务院批准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各部门充分发挥了信息、人才和技术优势,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交流、通报咨询、评议交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联席会议坚持履行WTO义务和享受WTO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通过制定通报咨询的工作程序和人员培训,迅速提高了我国履行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义务的能力,有关措施在WTO的通报数量进入前10名,树立了良好形象,有力支持了我国顺利通过WTO贸易政策审议和连续4年的过渡性审议;另一方面,以强化对WTO成员通报措施的评议为切入点,充分享受权利,维护国家利益。3年来,我国对国外通报的360余项几乎涉及我国所有出口产品的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了评议意见,组织采取了应对措施。例如,针对影响我国每年200亿美元产品出口的《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影响我国每年560亿美元产品出口的《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影响我国每年80亿美元农产品出口的《日本食品安全肯定列表制度》等国外重大技术性措施,联席会议组织力量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WTO规则提出大量针对性很强的评议意见,为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健康发展,国内产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研究决定,下一步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相关内容为目标,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技术性贸易措施各项工作,进一步在信息共享、政策互动、专家互动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实现履行义务与享受权利相结合、战略应对与战术应对相结合、被动应对与主动出击相结合、政府部门协调应对与企业应对相结合,着力提高应对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协调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为提高我国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为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徐绍史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联席会议成立3年来所作的有效工作。在分析我国外经贸形势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后,他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注意全面准确地认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作用,要注重信息沟通协调、做好快速反应工作,注重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制修订,注重充分发挥商会、协会和企业的作用,把握在国际领域的知情权和话语权,进一步巩固和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长效作用。

  李长江在总结讲话中回顾了部际联席会议开展3年来取得的经验,并对今后进一步开展好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提出了建议。他表示要重点加强标准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注意跟踪和研究国外动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际联系会议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加强规章制定的沟通与协调,强化各成员间的工作联系与配合,加强部际联席会议与企业、行业的联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