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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环境标准》10月起实施

发布: 2006-06-22 00:00:00

    卖场环境不好、商品随意摆放、生熟混乱搭配,这些超市“内部”的事情也有标准来规范了。

温度不达标将停业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超市购物环境标准》目前已由商务部公告,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开架售货、集中收款、以销售食品为主的零售业态店铺。标准对超市卖场环境、营销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现场加工、收银管理、冷藏储运、垃圾处理等方面提出了量化指标。

    以冷柜的温度为例,该标准要求:“贮存生鲜商品和原材辅料的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不达标的超市将面临处罚和停业整顿。

为残疾人设置坡道

    该《标准》还要求,超市内将新设人性化的提示标志,如电梯口的“老人、儿童安全提示”、卖场内的“防滑标志”以及雨雪天气里设在出入口的“防滑提醒”等。同时在设有台阶的入口,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通过的坡道。

小超市面临压力

    “我们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检查冷柜的温度,检查者必须签名。”昨天,沈阳“沃尔玛”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对于《标准》,家乐福、沃尔玛、乐购等均表示,细则不算苛刻,超市平时也是这么操作的。

    但对于沈阳那些中小超市,形势就不那么乐观了,天意超市周老板表示,“我们人手少,不能对操作车间进行每日清洗、消毒,冷柜用的时间长了,温度也很难保证,如果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的话,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沈阳市连锁经营协会相关人士表示,《标准》短期看似会对一些中小超市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远角度来看,将推动沈阳超市规范化经营,提升零售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