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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发布: 2006-06-07 00:00: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自2006年7月1日起,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

    公告指出,资质认定证书分计量认证证书、审查认可证书、验收证书、授权证书等四种形式,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启用,各发证机关停止发放原版计量认证、验收、授权等证书。已经获证机构证书尚未到期的,应于2007年1月1日前到发证机关办理证书更换手续。2007年1月1日后,原有计量认证、验收、授权等证书失效。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