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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实行“招标”制

发布: 2006-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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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国家标准委召开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工作推进会,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的范围被确定在家用电器领域,本次会议推出了8项国家标准。

  这8项标准是《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电水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冷热饮水机》、《加湿器性能技术要求》、《移动式空调器通用技术要求》、《浴室电加热器具(浴霸)通用技术要求》、《电冰箱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安装规范》。其中,前6项是需要制定的标准,后两项是需要修订的标准。对应征单位的要求是,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涉及家用电器的生产、研究、检测、认证等业务、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优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据介绍,以往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均由全国性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国家标准委成立以来,加大国家标准制修订运行机制的改革,技术委员会中企业委员的比例不断增加。国家标准起草组的成员由以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为主向企业委员逐步增加,甚至企业委员占主体的方向转变。这次试点是国家标准制修订运行机制上的一次重要改革。一向承担家电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是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会成立20多年来,共完成200多项国家标准的起草,但仍然不能满足家电行业发展的需求,有些标准在立项的准确性、急迫性和指标把握上也有问题。

  据国家标准委副主任陈钢讲,这项工作的总体背景是深化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是标准化改革缓慢,标准制修订跟不上市场变化和产业发展,标准水平低、老化和滞后以及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活、动力不足、缺乏创新等问题。国家标准委在这项工作中负责指导与监督,保证征集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这项改革的组织实施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家电标委会)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以下简称家电协会)负责。国家标准委为这项工作确立了3道程序:一是申请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报家电标委会;二是家电标委会会同家电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评议,确定起草单位;三是起草单位向家电标委会提供标准立项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家电标委会负责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立项。国家标准委还要求,立项任务下达后,由家电标委会与标准项目起草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标准起草单位要成立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不少于3个单位,且具有行业代表性;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的技术成果写入标准,如标准涉及专利,按有关规定执行;标准起草经费由起草单位承担等。详细信息和工作进展在国家标准委网站(www.sac.gov.cn)上公布。

  中国家电研究院院长韩作?拧⒓业缧?崂硎鲁せ舳欧季?表示,家电院和家电协会将积极支持国家标准委的这一改革措施。他们认为,这项举措不仅可以使众多参与主体同时完成不同、急需的标准,可以改变标准滞后的现状,还可以使制修订的标准最大化地为企业共同遵守,从而推动整个家电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