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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发布: 2005-12-28 00:00:00

     针对目前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低下、卫生不达标对消费者构成健康隐患的问题,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发布第177号公告,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对纸尿布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公告指出,为保证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质量,保障我国人民健康和质量标准,根据《商检法》、《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纳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检验检疫目录》)。  

  公告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将卫生纸、面巾纸、纸手帕、餐巾纸、纸卫生巾、纸尿布、纸制衣服、纸床单等商品(共6个8位编码,名称附后)纳入《检验检疫目录》),实施进境检验检疫。自2006年1月1日起,上述进境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口验放手续;上述进境商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和外观、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得进口、销售和使用。  


  附录:2006年1月1日起新增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的商品  

  海关协调制度编码:48030000  

  商品名称:卫生纸、面巾纸、餐巾纸以及家庭和卫生用的类似纸、纤维素絮纸和纤维素纤维网纸,不论是否起纹、压花、打孔、染面、饰面和印花,成卷和成张的  

  海关协调制度编码:48182000  

  商品名称:纸手帕及面巾纸  

  海关协调制度编码:48183000  

  商品名称:纸台布及纸餐巾  

  海关协调制度编码:48184000  

  商品名称:纸卫生巾及止血塞、婴儿纸尿布、尿布衬里及类似的卫生用品  

  海关协调制度编码:48185000  

  商品名称:纸浆、纸、纤维素絮纸和纤维素纤维网纸制的衣服和衣着用品  

  海关协调制度编码:48189000  

  商品名称:纸浆、纸、纤维素絮纸和纤维素纤维网纸制的床单及其他家庭、卫生和医院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