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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驻厂监管复原乳

发布: 2005-12-05 00:00:00

  全国排名前12位的奶企本月5日起将接受国家五部委的联合驻厂监管; 

  本月26日至明年1月16日将对销售渠道进行严格检查; 

  这是2003年1月本报在全国率先揭露“六成液态奶奶粉造”这一隐藏十几年的行业秘密后,国家职能部门为此出台的一次最为严厉的整顿措施。 
 
  监管部门:情节严重者吊销证照

  日前,国家质监总局、发改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出国家质监联2005年第447号文,该文为关于加强液态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12月5日至26日,各个有关部门需对液态奶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国前列的12家企业位于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其中,蒙牛和伊利各有35家工厂必须接受监管,为12个企业之最。 

  通知要求,对这12家企业要确保每天驻厂时间不少于8小时,而其余企业是否驻厂监管视实际情况而定。驻厂监管将严格监管生产液态奶的各个环节,重点监督:一是原料进厂把关,包括原料奶、奶粉的数量与验收过程;涉及使用进口奶粉的,要检查2004年以来该企业进口奶粉的数量和使用流向。 

  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复原乳 

  二是生产过程监督,包括原料预处理、标准化、灭菌、灌装过程,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复原乳。三是查生产台账和销售台账,检查成品的数量是否与投料量、销售量相符,准确掌握销售渠道和去向。四是检查产品标签标注,凡是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复原乳的,必须如实按有关规定标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停产甚至吊销有关证照。相关监管结果将于12月29日汇总并上报国务院。 

  而12月26日至2006年1月16日则主要检查实施驻厂监管以外的液态奶生产企业和所有液态奶产品的市场销售企业。对液态奶生产企业检查内容相同,销售企业主要检查使用复原乳的产品是否检验合格,标签标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专家提醒 

  复原乳有法可查

  企业勿心存侥幸

  今年10月19日,国务院就发出通知,要求在巴氏杀菌乳生产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考虑到当前的生产和市场状况,可适当生产复原乳,但必须使用合格的原料,不得掺杂使假。而且凡使用复原乳的企业自2005年10月15日起,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则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 

  市场少见复原乳标识 

  一个多月过去了,市场上只有极少的乳制品标明“复原乳”,而各级质监部门也鲜有接到复原乳生产备案的申请。昨日,记者在广州各大商场超市看到,除了味全优酪乳在原料成分表中标明了有奶粉外,其他品牌的牛奶都依然“不动声色”。然而,正像记者之前所调查的一样,国内乳业至少有六成生产和使用复原乳。 

  记者在商场中了解到,由于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对复原乳的抗拒,标明了复原乳的产品销量有所下跌。味全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期望有关部门加强监查。” 

  为何市场上标明复原乳的乳产品比实际情况的要少得多?有业内资深人士风传,除了奶企全面更换包装需要两个月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目前复原乳的检测标准在国内外都是一个难题。 

  但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高级畜牧师林树斌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复原乳中的麸胺酸含量比鲜奶高温加工的常温奶中的麸胺酸含量更高,仅凭这点就可查出复原乳,但检测费用较高。 

  而上海市奶业协会高级工程师也表示:“国家农业部已公布了复原乳的检测技术行业标准和12个检测机构。复原乳有法可查,希望企业不要再抱侥幸心理。” 

  不少乳企已暗中调整策略,原本陷入杀牛倒奶窘境的奶源市场也泛起生机———各地奶企争夺奶源,鲜奶收购价格也趋于坚挺。 

  企业抢奶源兼大降价 

  据了解,日前蒙牛就在黑龙江全资新建了一个日处理150吨鲜奶的液态奶生产基地。缺乏奶源的广州奶企则加紧与内地奶农签订购牛协议。 

  更多的企业则选择大降价,业界人士分析,企业力求在明年1月15日前消化掉库存的包装和原料,以迎接监管。记者在超市看到,光明、蒙牛、伊利、三元、三鹿、新希望等的产品都在降价,1000毫升利乐包已由8元多降到3.5元~4元,250毫升利乐包由1.8元以上降到1~1.1元。 

  而百佳、万佳等大型超市的新闻发言人也纷纷向本报记者表示,基于国家的监管力度加强,在今后的液态奶进货过程中,要严加监控,尤其是不标明“复原乳”标识的液态奶要谨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