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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产品有新标准

发布: 2005-11-02 00:00:00

       昨天记者从省农林厅、省质检局等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蜂产品协会等部门制定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蜂蜜》新国标公布后,有关部门将以此为执法依据,实行蜂蜜市场准入制度,市场上蜂蜜掺假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蜂蜜新标准从明年3月起执行

  按照新的《蜂蜜》(GB187962005)标准,蜂蜜生产企业将从2006年3月1日,流通领域将从2006年6月1日起分别执行新标准。另外,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所有蜂蜜和蜂蜜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在真实性指标上,新国标也限定,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如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以及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对故意在蜂蜜中添加果葡糖(浆)、蔗糖、葡萄糖等工业生产物质,却仍标识为“蜂蜜”或者“蜜”的产品,将依照国家《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专家解读蜂蜜新标准意义

  著名食品专家、南京财经大学教授专家李全根介绍,过去,我国在蜂蜜产品上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只有推荐性标准,导致蜂蜜制品市场鱼龙混杂,新国标出台清晰界定了蜂蜜标准,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意识。据了解,新标准制定参照了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即国际通行的CAC标准,而其中关键条文,比如“名称”,规定“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这一界定与国际蜂蜜标准相一致。

  此外,蜂蜜制品的命名须按照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蜂蜜”或“蜜”字样字体不得与其他字样字体不同,字号不得大于其他字样字号,必须在产品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汉字醒目标注蜂蜜含量。“这一条很重要,老百姓购买蜂蜜时就能有知情权。”李全根说,今后厂家随意在蜂蜜制品前加“XX蜜”标识、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将被禁止。

  新标准有利于我市蜂蜜产业发展
 
  “都说乳制品市场乱,其实蜂蜜制品市场有过之而无不及,许多老百姓吃的都是糊涂蜜。”我市一家蜂制品厂老总说。记者在市场走访看到,打着“老人蜜”、“女人蜜”、“儿童蜜”等旗号的蜂蜜产品五花八门,不少蜂蜜产品在标签上大做文章、玩文字游戏,有的500克蜂蜜价格竟然低至几元钱;有的企业产品名称、配料及明示说明均标称“优质蜂蜜”或纯蜂蜜,但所执行的标准名称却为调制蜂蜜、复合蜂蜜及蜂蜜制品等,掩盖了蜂蜜真实质量和执行标准;更有甚者掺杂使假,用蔗糖或果葡糖浆冒充蜂蜜,还有用糖浆和麦芽糖制成的“复合蜂蜜”。

  据了解,我市蜂业规模、厂家实力均居省内前列,像老山制药、常力蜂业等都是行业里的龙头企业,其蜂蜜、蜂王浆、蜂花粉、蜂胶等系列产品不仅占领了国内市场,还远销海外。蜂蜜新标准出台,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正规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我市蜂业健康快速发展。